清城区凤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答疑澄清(02号).pdf
2025-11-07
广东/清远 变更澄清
清城区凤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答疑澄清(02号).pdf
广东/清远-2025-11-07 00:00:00

清城区凤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答疑澄清(**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清城区凤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答疑澄清(**号)

至各投标人:

清远市佳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就清城区凤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作出答疑澄清:

问题*: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的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按实际发生结算,医疗设备费、货物服务类费结算金额最终以第三方审核金额为取费依据 * 投标下浮率计算。此处计算公式是否有误,是否应改为:按实际发生结算,医疗设备费、货物服务类费结算金额最终以第三方审核金额为取费依据 *(**投标下浮率)计算。

答:是。按实际发生结算,医疗设备费、货物服务类费结算金额最终以第三方审核金额为取费依据×(**投标下浮率)计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额投标时不作下浮。

问题*: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团队配置设计方项目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分,此处最高分是否有误?本小项评分是:*、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分;*、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分;最高分是否应为*分。

答:是。本小项评分是:

根据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设计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进行评分:

*、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分;

*、具备中级职称的,得*.*分;

本小项最高*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人员购买的****年*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关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若本修改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佳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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