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5-11-07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阳朔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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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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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何一项设计资质即可:(*)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备注:①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②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系统的信息为准】 |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何一项设计资质即可:(*)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备注:①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②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系统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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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
☑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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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承接过工程总投资额在****万元以上或设计合同额**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设计项目(含***项目或含市政工程设计内容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建设规模的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类似项目是指: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承接过工程总投资额在****万元以上或设计合同额**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设计项目(含***项目或含市政工程设计内容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建设规模的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年*月**日后“桂建云”无法录入的区外设计业绩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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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标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计算方式: 如本项目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的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项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分给予 *%的加分,用加分后的报价分计算汇总得分。 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为大中型 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投标文件所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或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允许分包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投标文件所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分加权分给予 *%的加分,用加分后的报价分计算汇总得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以上价格优惠政策。 注:如某投标人报价分已是满分,符合上述规定时仍给予加分。 例:某项目采用方法一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分满分为 ** 分,某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价格分为 ** 分,则其计入汇总得分的价格分应为 ***(*+*%)=**.* 分。 报价最后得分=报价加权得分+小微企业或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加分(如有)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接受联合体或允许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报价分加分方法按上述两种方法之一计算出报价分后, 如本项目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未预留份额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分给予 *%的加分,用加分后的报价分计算汇总得分。 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投标文件所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或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允许分包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投标文件所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分加权分给予 *%的加分,用加分后的报价分计算汇总得分。组成联合体 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以上价格优惠政策。 注:如某投标人报价分已是满分,符合上述规定时仍给予加分。 例:某项目采用方法一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分满分为 ** 分,某投标 人为小微企业,价格分为 ** 分,则其计入汇总得分的价格分应为 ***(*+*%)=**.* 分。 报价最后得分=报价加权得分+小微企业或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加分(如有) |
*.计算方式: ☑固定数报价方式 (*)以固定数报价作为评分基础。按本章*.*.*选择的方式计算评标基准价(*)。 (*)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满分***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固定数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扣完为止,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百分比为投标报价所占分值/***)。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接受联合体或允许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报价分加分方法 按上述两种方法之一计算出报价分后, 如本项目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分给予*%的加分,用加分后的报价分计算汇总得分。 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投标文件所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或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允许分包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投标文件所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分加权分给予 *%的加分,用加分后的报价分计算汇总得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以上价格优惠政策。 注:如某投标人报价分已是满分,符合上述规定时仍给予加分。 例:某项目采用方法一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分满分为**分,某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价格分为**分,则其计入汇总得分的价格分应为***(*+*%)=**.*分。 报价最后得分=报价加权得分+小微企业或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加分(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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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内项目名称 |
阳朔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重) |
阳朔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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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结算评审原则” |
设计费最终以(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计费基数重新计费 : 设计费用结算价=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系数(中标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
设计费最终以(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基数重新计费: 合同设计费用结算价=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价÷(招标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的,均作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阳朔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地址:阳朔县阳朔镇蟠桃路**号
联系人:欧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越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桂区临桂镇桂康路一巷以北金水路北侧地质幸福园*#楼~*#楼*幢*单元*层**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招标人:阳朔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越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最终****.**.*更正公告(一)扫描件.***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附件:[***********************]阳朔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