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11-07 00:00:00
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和需求公示(*****************)(第*包)
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和需求公示
(*****************)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我部现将以下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公示时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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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要求 |
预计采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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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
本项目通过招标选取副食品供应商,主要是为单位提供副食品及配料配送服务,包括:米、油、面粉、蔬菜、水果、肉类、禽类、水产类、干货调料类等。 |
详见附件 |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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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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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承诺函):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三)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截止投标时成立时间不少于*年,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国内企业且无境外背景(提供承诺函),是军队采购供应商或注册地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有所投货物的相关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上显示的经营范围或工商部门网站备案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为准)。
(四)根据财库〔****〕***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与采购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不存在处于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有关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书面承诺函、“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稿(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提供声明函)。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参加投标的,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体工商户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转包和分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包括蔬果、肉类、禽蛋、干杂调料、豆制品和乳制品(或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等生产或销售相关,投标人须持有本公司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军队采购网(***.****.***.**)
四、意见建议
如该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联系人:吕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林工
办公电话:***********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鼎曦大厦**楼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 督 人:陈小姐
移动电话:***********
附件:*.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