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11-06 00:00:00
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年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波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至*月*日,对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宁卫院)****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宁卫院是市政府直属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根据学生规模给予适当补助。根据宁卫院年度决算报表反映,年初结转和结余***.**万元;****年收入合计*****.**万元,支出合计*****.**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万元。截至****年底,宁卫院资产合计*****.**万元,负债合计****.**万元,净资产合计*****.**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宁卫院****年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本次审计也发现,宁卫院在专项经费管理、后勤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专项经费管理不够到位。宁卫院对个别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不够到位,资金效益有待提高。
(二)后勤管理不够到位。宁卫院对食堂和房产出租等事项管理还不够到位,部分维修项目过程监管不够。
(三)合同执行管理不够到位。宁卫院对合同履约执行和考核评定管理不够到位,个别采购管理不够规范。
(四)内部控制管理不够到位。宁卫院对部分资产、耗材的使用管理不够到位,对科研项目追踪管理还不够。
三、审计整改要求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宁波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提高资金效益、加强后勤监管、规范合同管理、完善规章制度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宁卫院积极落实整改。截至公告日,针对部分专项经费管理不够到位问题,宁卫院已修订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后勤管理不够到位问题,宁卫院已按照规定执行报批程序;针对合同执行管理不够到位问题,宁卫院已补充执行部分前期未执行到位的合同条款;针对内部控制管理不够到位问题,宁卫院已完善相关管理系统和内部流程。
宁波市审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