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2025年11月-2026年11月政府购买救助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11-07
安徽/宣城 中标结果
宁国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2025年11月-2026年11月政府购买救助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宣城-2025-11-07 00:00:00
宁国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年**月*****年**月政府购买救助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年**月*****年**月政府购买救助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宁国市佳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宁国市万福路光彩大市场*区**幢****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因宁国市救助管理站工作需要,现确定一家服务单位,为其提供救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街面巡查、护送返乡、救助信息录入、救助档案整理等)、安保服务、餐厨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红燕、华赟、孙后萍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民政局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阳中路***号、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幢****、****号,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中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宁国市民政局

地址:宁国市宁阳中路***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幢****、****号

联系方式:江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江女士

话:************************

宁国市民政局 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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