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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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路街道办事处“宁商巡演”路演活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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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街道宁商巡演路演活动项目已完成招标前期工作,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现采用综合评价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要求 *.项目名称:*********年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街道办事处“宁商巡演路演”活动项目 *.资金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 *.项目概况:由承接服务机构为本项目提供全流程服务,包括活动策划、场地布置、企业邀约、嘉宾对接、现场执行及宣传推广等,双方签订正式服务协议。 *.服务内容: (*)活动场次:共计 ** 场,具体时间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活动场地:结合路演需求,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 (*)会场布置及执行保障:包含活动主视觉设计、议程手册、席卡、导视系统等物料设计制作,舞台搭建、大屏及音响设备保障,主持词撰写、流程 *** 制作,现场执行及应急保障等。 (*)参与企业邀约:重点邀请辖区内企业、意向合作企业等,确保每场活动参与企业质量与数量每场人数规模在*****人规模。 (*)嘉宾邀约:根据每场路演主题,配合邀约相关行业专家、企业代表等嘉宾参与分享或互动。 (*)宣传推广:包含活动新闻通稿撰写、媒体对接(不少于 * 家),配合开展活动宣传传播。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全部 ** 场活动执行完毕并通过验收 二、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采购相关规定,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 投标函(原件)。 * 资格声明(原件)。 *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接收材料 *.上述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报价:报价为固定金额,报价不明确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书需包含项目整体方案、各场次执行计划、合同工期等;报价应涵盖实施、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费、劳务费、管理费、利润、税费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 *.过去开展类似路演、巡演或活动执行项目的案例、图片、海报等材料; *.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服务方案(含* 场活动整体规划、单场执行流程、保障措施等); *.投标报价书应密封包装,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接收截止时间 ****年**月**日之前,工作日上午 *:*****:**,下午 **:*****:**,过期不予接收。 (三)接收地点 安乐村 *** 号建宁路街道办事处 *** 室 (四)联系方式 磋商时间:由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磋商地点:鼓楼区人民政府建宁路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联系电话:王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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