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2025-11-07 00:00:00
关于贵港市港北区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贵港市港北区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服务*项,主要升级服务为:云健康升级服务、云运维服务、医保结算清单系统、软件系统(医保结算清单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随着医疗行业数字化转型加速,医院改革发展的深度推进,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需求持续升高,以及国家、自治区等上级部门对医院信息化建设(如数据安全、互联互通水平等)的考评标准逐步提高,现有系统功能已难适配。现系统架构老旧,运维成本高,故障频发(如系统卡顿、数据交互延迟等),扩展能力有限,限制业务创新发展,无法满足医院新增的智慧医疗应用、多学科协作诊疗、精细化管理等业务需求。为保障业务连续、提升系统性能与服务价值,需启动医疗信息系统升级。医疗信息系统升级服务主要是云健康升级服务、云运维服务、医保结算清单系统、软件系统(医保结算清单系统);将医疗信息系统现有的架构升级至云架构,将数据存储及业务系统从本地服务器迁移至云端,升级的系统包含:***、***、****等**个系统升级、配套云运维服务及医保结算清单系统。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医院现用医疗信息系统由众阳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研发的软件产品,该公司掌握系统的核心技术(含设计方案、架构、开发源代码)及拥有完整软件知识产权。为了保证给医院提供连续有效的服务,并保证整个系统升级的稳定性、一致性、安全性、兼容性,本项目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众阳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众阳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港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号院港北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