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潼南区分中心大厅增设办公区及屋顶加设隔热板改造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2025-11-07
重庆 招标采购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潼南区分中心大厅增设办公区及屋顶加设隔热板改造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2025-11-07 00:00:00
相关公告:
距离报价开始还有: *******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潼南区分中心大厅增设办公区及屋顶加设隔热板改造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 竞采编号:*****************)
发布时间: ********** **:**:**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潼南区分中心(采购人)对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潼南区分中心大厅增设办公区及屋顶加设隔热板改造工程(项目)采用 最低价成交法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元)
  • 包*(商品种数:*)
  • 包合计:**,***.**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专业施工
需求描述:
*.大厅增设办公区:面积约**平方米,主要为拆除该区域内柜台、新建轻制石膏隔墙、安装*扇套装门、以及强弱电线路改造等。 *.屋顶加设隔热板:大厅上面屋顶,面积约***平方米,主要为楼板基层处理、铺设防水卷材、安装挤塑保温板和混凝土保护层,其中:防水卷材采用*层***沥青防水卷材***施工,四周墙面采用与楼地面同类型卷材施工并连为一体,防水卷材要比保温板施工范围宽,留出****接头,为下次防水做好预留;挤塑保温板厚度大于等于***;混凝土保护层***厚。
¥**,***.** *(项)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 **:**:**(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 **:**:**(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五、商务条款
  • (一)工程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按自然日计算)内完成施工。


  •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工程合同段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

    *.报价范围: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发布的采购范围及现场情况进行自主报价。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接入施工场地水、电、通讯、道路,以及施工条件受限需采用的材料、建渣转运运输等可能产生的费用。本项目采购范围中列明的工作量为估算数据,供应商须自行开展现场踏勘工作,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复核和费用测算,并据此编制报价文件。成交后,合同总价不予调整,结算时不再因工程量差异、现场条件变化等因素追加任何费用,亦不受理任何形式的变更申请。


  • (三)付款方式 :

    项目实施完成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中标金额的**%,剩余*%作为工程质保金。

    *.工程质保金在质量缺陷责任期(**个月)满后,按规定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 (四)现场踏勘:


    (一)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供应商应在获取竞采文件后对本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雷老师:***********),以便编制响应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三)供应商自行负责踏勘过程安全,若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五)安全施工:

    (一)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国国务院第***号文《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风险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履行好成交供应商的施工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害采购人的相关设施,或妨碍辖区居民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成交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本项目现场的特点,做好主要通道、出入口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施工作业及相关人员安全,所有措施等相关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并计入报价中。由于成交供应商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破坏或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报价相同情形时,以政采系统中响应时间先者为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交易纠纷联系人:
      雷洁
    • 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
    • 交易纠纷联系地址: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金佛大道***号附**号
    • 异议联系人:
      谢艳
    • 异议联系电话:
      ************
    • 异议联系地址: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金佛大道***号附**号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潼南区分中心
  • 联系人:
    雷洁
  • 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及附件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