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07
四川/宜宾 质疑投诉
兴文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宜宾-2025-11-07 00:00:00
兴文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兴文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困境儿童宜居改造(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梵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号**楼**号

被投诉人:兴文县僰王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兴文县僰王山镇僰王山社区正街***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嘉诺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兴文县僰王山镇人民政府困境儿童宜居改造(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采购标的“墙面刷白”的甲醛释放量≤*.****/*³,适用了不存在的************标准;商务要求中交货时间表述为“**”,没有计量单位,属于采购需求不明确;将采购标的的行业属性错误确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兴文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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