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11-07 00:00:00
某单位车载天通融合通信系统采购需求公示(*****************)
某单位车载天通融合系统采购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载天通融合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天津市,进行某单位机动中天通、对讲机、电台等设备话音融合通信。
四、采购需求概况及初步技术参数
需采购*套天通话音融合通信系统、*套天通自动对星系统和相关适配线缆,两型设备均区分车外、车内两部分。车外部分为天通融合通信系统自动寻星天线;车内部分为控制单元。
*.天通话音融合系统区分车外、车内进行建设,分别为车外部分系统自动寻星天线,车内部分系统控制单元及设备接口适配线缆,系统需求及初步技术参数(详见公告附件):
(*)车外部分:位车顶架设天通手机车外天线,具备天线倒伏、北斗定位、自动对星、增强发射功率等功能。
(*)车内部分:安装于车内,具备控制天线倒伏、北斗定位信息显示、对星状态显示等功能,并于控制端设置与电台、对讲机、秘钥棒适配接口,能够为天通手持机提供不间断电源。
*.天通自动对星系统需求及初步技术参数
(*)车外部分:位车顶架设天通手机车外天线,具备天线倒伏、北斗定位、自动对星、增强发射功率等功能。
(*)车内部分:安装于车内,具备控制天线倒伏、北斗定位信息显示、对星状态显示等功能,能够为天通手持机提供不间断电源。
*.适配线缆:电源及相关配套线缆。
五、预算金额
本次某单位天通话音融合系统采购项目预算为:**万元。
六、预计采购时间和方式
本项目计划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交付产品并完成安装调试。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条件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殊说明:根据通知自****年*月*日起关停旧版供应商库,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必须经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注册,施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二)专业资质条件
无
八、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注: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崔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