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北海盛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公示(北自然资布〔2025〕149号)
2025-11-07
广西/北海 审批|立项|规划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北海盛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公示(北自然资布〔2025〕149号)
广西/北海-2025-11-07 00:00:00
广西/北海-2025-11-07 00:00:00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北海盛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公示(北自然资布〔****〕***号)
********** **:**
来源: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北海盛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约**亩建设用地位于四川路以东、新世纪大道以南,现其申请调整该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该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拟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主要调整内容
(一)用地性质:由商业、居住用地调整为旅馆、二类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其中旅馆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零售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
(二)建筑限高: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
(三)其余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不变。
二、公示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三、公示方式
(一)北海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
(二)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屏
(三)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
(四)建设用地项目现场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述,请于公示期间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产权证明等相关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四川南路**号北海市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管理科,注明“北海盛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调整反馈意见”字样,邮编:******。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利害关系人签名)。逾期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附件:北海盛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