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11-06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耕耘会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回新路新光巷
被投诉人*:哈尔滨市双城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新兴路**号政府二号办公楼
被投诉人*:浩钰(黑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哈尔滨市双城区农业农村局****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包*,项目编号:[******]****[**]********”(以下简称“采购项目”)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评审专家打分存在主观性,且评分存在明显的畸高畸低问题。事实依据为在该项目评审中,评审专家打分存在主观性,且评分存在明显的畸高畸低问题。现特提出投诉,要求提供具体的打分详细依据,并对评审环节全流程合规性进行审查,以明确打分的合理性与公正性。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现已办理终结。查实情况如下:
投诉人认为采购项目在评审中评审专家打分存在主观性,且评分存在明显的畸高畸低问题,该问题属于评审专家打分异常问题。评分异常是对采购文件中的主观性评审内容而言,因为客观性评审内容(比如供应商的资质、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职称专业核定等)实际上不应当存在偏差,所有评审专家的结论应当一致。据此本机关在核实中,针对采购项目的主观性评审内容进行了详细核查,即核查采购项目的技术部分得分,其他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需要打分,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属于客观性评审内容。
采购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被投诉人浩钰(黑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选取三名专家评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在技术部分设置六项内容,具体为招生方案**分、课程设置**分、培训方案**分、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验收方案**分、后续服务保证*分。本机关对三名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了查实及比较分析。
(一)本机关针对三名评审专家对全部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同类单项打分情况进行查实与比较分析
第一名专家对全部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同类单项打分,其中招生方案(**分)部分的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值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每缺少一项扣*分,每项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在课程设置(**分)部分的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值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每缺少一项扣*分,每项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在培训方案(**分)部分的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值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每缺少一项扣*分,每项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在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部分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每缺少一项扣*分,每项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在验收方案(**分)部分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每缺少一项扣*分,每项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在后续服务保证(*分)部分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方案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
第二名专家在对全部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同类单项打分,其中招生方案(**分)部分的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每缺少一项扣*分,每项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在课程设置(**分)部分的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每缺少一项扣*分,每项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在培训方案(**分)部分的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每缺少一项扣*分,每项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在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部分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每缺少一项扣*分,每项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在验收方案(**分)部分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每缺少一项扣*分,每项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在后续服务保证(*分)部分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方案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
第三名专家在对全部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同类单项打分,其中招生方案(**分)部分的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每缺少一项扣*分,每项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在课程设置(**分)部分的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每缺少一项扣*分,每项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在培训方案(**分)部分的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每缺少一项扣*分,每项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在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部分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每缺少一项扣*分,每项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在验收方案(**分)部分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每缺少一项扣*分,每项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在后续服务保证(*分)部分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结合该项目中“方案有缺陷的扣*分,不提供不得分”的评审标准,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
在对同一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同类单项中,三名专家的打分在招生方案部分差距最大为*分,高低分的分布趋同;在课程设置部分差距最大为*分,高低分的分布趋同;在培训方案部分差距最大为*分,高低分的分布趋同;在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部分差距最大为*分,高低分的分布趋同;在验收方案部分差距最大为*分,高低分的分布趋同;在后续服务保证部分差距最大为*分,高低分的分布趋同。
三名专家对全部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同类单项的打分表现趋同,专家间打分未见明显偏差。各专家对同一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同类单项打分虽有不同,但均未见单项扣分不符合打分标准情形。
(二)本机关针对三名评审专家对全部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情况进行查实与比较分析
第一名专家对全部供应商的技术部分打分中,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连续两名之间的差距最大为*分,最小为*分。结合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审标准及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差异,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
第二名专家在对全部供应商的技术部分打分中,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连续两名之间的差距最大为*分,最小为*分。结合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审标准及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差异,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
第三名专家在对全部供应商的技术部分打分中,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连续两名之间的差距最大为*分,最小为*分。结合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审标准及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差异,上述偏差不存在异常情况。
三名专家的技术部分打分经计算平均分后排名,连续两名供应商之间分值差距最大为*.**分,最小为*.**分,技术部分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分,差距为**分,平均分为**.**分,最高分偏离平均分**.**%,最低分偏离平均分**.**%。
三名专家技术部分打分的高低分分布趋同,差值趋同,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最终得分差距未见异常,未见分值计算错误问题。
综上,评审专家打分未见异常。三名评审专家对全部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同类单项打分表现趋同,专家间打分未见明显偏差;对同一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同类单项打分虽有不同,但均未见单项扣分不符合评审标准情形;对全部供应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打分的分值分布趋同,差值趋同,未见得分计算错误情形。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五条、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哈尔滨市双城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