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密财采[2025]16号
2025-11-07
黑龙江/鸡西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密财采[2025]16号
黑龙江/鸡西-2025-11-07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密财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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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密财采[****]**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兴凯湖大米数字电商基地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雷硕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

被投诉人:密山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中心

地址:密山市东安街数字经济产业园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

相关供应商:牡丹江领先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七条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兴凯湖大米数字电商基地设备采购项目,编号:[******]****[**]********”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牡丹江领先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所投电视(品牌:长虹、型号:********)未依法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涉嫌通过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 关于投诉事项(一),经核实,中标供应商牡丹江领先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所投电视(品牌:长虹、型号:********)已依法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据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密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密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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