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武鸣县2012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方案的批复
2012-04-17
广西/南宁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武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武鸣县2012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方案的批复
广西/南宁-2012-04-17 00:00:00

武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武鸣县****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 来源: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县国土资源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定武鸣县****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方案的请示》(武国土资报〔******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拟订的《武鸣县****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方案》(详见附件),将武鸣县标营新区经七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北面地块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请你局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办法(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挂牌出让工作,确保土地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此复

附件:武鸣县****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工作方案

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土地 挂牌出让△ 方案 批复

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印发

(共印*份)


武鸣县****年第二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方案

为组织好我县****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我局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南宁市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拟定于近期举办武鸣县****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拟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条件

挂牌

地块

编号

土地座落

宗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使用年限

(年)

准入行业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

****

武鸣县标营新区经七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北面地块

*****.**

城镇住宅

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

**

批发零售

**

*.**.*

**?—**?

**?

****

****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地块

*****.**

工业

**

****

****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江糖厂地块

*****.**

工业

**

注:*、挂牌地块编号为********地块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筑总面积的**%以上。*、挂牌地块编号****************地块宗地上均有建筑物,已建设完毕,按宗地现状出让。

二、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月份(县政府批复后*天内公告,公告**天后挂牌)。

挂牌地点:武鸣县国土资源局

挂牌

地块

编号

土地座落

宗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使用年限(年)

评估单价

(元/平方米)

评估总地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拟挂牌

起始价(万元)

****

****

武鸣县标营新区经七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北面地块

*****.**

城镇住宅

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

**

批发零售

**

****

****.**

****

*****

****

****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地块

*****.**

工业

**

***.**

****.**

****

****

****

****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江糖厂地块

*****.**

工业

**

***.**

***.****

****

****

三、拟定挂牌起始价

四、挂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参加************号地块竞买者须与宗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协商签订宗地上建筑物处置协议后方可报名。

*、凡有欠缴我县土地出让价款、存在闲置土地、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之一的用地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活动。

五、宗地的增价幅度

********地块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次(¥***万元/次)。

********地块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次(¥**万元/次)。

********地块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次(¥**万元/次)。

六、违约责任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人已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三)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

竞得人出现上述违约行为,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地块的成交价格低于当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补足该差价。

七、挂牌组织和监督

本次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同时邀请县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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