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桂平市石龙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等4个工程的澄清公告一
2025-11-06
广西/贵港 变更澄清
2025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桂平市石龙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等4个工程的澄清公告一
广西/贵港-2025-1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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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桂平市石龙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等*个工程的澄清公告一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桂平市石龙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等*个工程(项目编号:********************)进行补遗通知,具体如下: 一、原上传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金额有调整,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进行补遗,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均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本项目原要求工期:“***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现更正为要求工期:“***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四、请各投标人根据本通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并依时参加投标。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平市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美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平市西山镇城北社区***号地址:桂平市桂江西路政务服务中心后面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郭老师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网 址:/网 址:/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