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1-06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先锋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先锋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致远司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号)批复项目建议书,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改善人民群众人居环境,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对江津区先锋片区城中村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涉及***户***人。改造城中村范围内配套道路*****、消防设施*****、供电管网******、安防设施**套,新增停车位***个,加装充电桩**个,完善城中村范围内配套照明设施***盏,改造人行道******²等配套基础设施。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 万元,基本 预备费 ***.** 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年。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年**月**日
附件
江津区先锋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施工 |
√ |
√ |
√ |
||||
|
监理 |
√ |
√ |
√ |
||||
|
重要材料及设备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 |||||||
分享文章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