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江津精神康复荣军优抚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5-11-06
2025-11-06
重庆 审批|立项|规划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江津精神康复荣军优抚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5-11-06
重庆-2025-11-06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江津精神康复荣军优抚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重庆市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江津精神康复荣军优抚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退役军人局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号)批复项目建议书、(津发改审〔****〕***号) 变更项目名称,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市域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医疗需求,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增光大道 *** 号。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精神康复荣军优抚医院综合楼*幢,项目建设用地约*****㎡,建筑面积约*****㎡,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 ㎡,设置床位***张,并参照三级精神病医院建设标准的配套医疗设施设备。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 万元,基本 预备费 ***.**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年。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结合区政府办公室(〔****〕**号)工作抄告精神,该项目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其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重庆江津精神康复荣军优抚医院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



√

√



设计

√



√

√



施工

√



√

√



监理

√



√

√



重要材料及设备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