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5-07-30 00:00:00
水利局:南武水许可决〔****〕**号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关于准予《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喜庆村等*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取水许可申请》行政许可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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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年*月**日受理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办理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喜庆村等*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审批申请。根据已提交的《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喜庆村等*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表(*)》(以下简称《论证表》)及申请材料,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喜庆村等*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喜庆村、永共村、乐光村、德灵村,取水水源为府城河、乐光村淋龙山塘,取水点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东经***°**′*.**″,北纬**°**′**.**″。
二、同意《论证表》确定的水资源论证现状水平年为****年,取水保证率为**%,年取水量为**.**万**,取水水源可靠稳定。
三、取水用途为农业灌溉,灌溉水稻面积***.**亩,年取水量为**.**万**,亩均用水量为*****/亩·年,符合《广西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中桂中地区水稻(早稻≦*****/亩·造、晚稻≦*****/亩·造)种植用水定额要求,项目用水指标及定额符合要求。
四、项目为农业灌溉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产生退水。
五、同意你公司提出的取水许可的申请,核定年取水量为**.**万**,有效期五年,原已批复的取水许可申请同时失效,请严格按照用水定额及批准取水许可水量取用水。
六、请你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接受我局水量调度管理。特殊情况下,应当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许可限制决定。请加强取水计量设施维护,完善用水计量台账,按月报送取水量数据,并于每年**月**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年度取用水计划下达建议。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日前提出取水许可延续申请。
七、《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随文发送,请严格落实取用水管理有关规定。
附件: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
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