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22623202500059K001001]施秉县甘溪乡水毁修复工程项目.QDNCF
2025-11-06
贵州/黔东南 中标结果
[E522623202500059K001001]施秉县甘溪乡水毁修复工程项目.QDNCF
贵州/黔东南-2025-1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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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甘溪乡水毁修复工程项目.*****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 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 此更正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不变。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