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11-07 00:00:00
芜湖市国动办***大屏维修更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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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国动办***大屏维修更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国动办***大屏维修更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夏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珩琅山路**号
成交价格:******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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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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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芜湖市国动办***大屏维修更新项目 服务范围:芜湖市国动办***大屏维修更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要求:完成采购需求内容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中约定 服务标准:满足相关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黎、唐红梅、陈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计算结果低于****元,则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成交供应商业绩:①安徽工程大学校史馆建设配套设备采购;②芜湖市弋江北路小学(育红小学旭日天都校区)****年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地址:芜湖市赭山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镜湖世纪城新都会*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