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鲁BV572G长城哈弗汽车
2025-11-07
山东/青岛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鲁BV572G长城哈弗汽车
山东/青岛-2025-11-07 00:00:00
山东/青岛-2025-11-07 00:00:00
鲁******长城哈弗汽车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鲁******长城哈弗汽车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鲁******长城哈弗汽车 |
| 交易机构名称 |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 价款形式 | 金额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合同附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付清所有款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确认书》(详见附件)及《交易价款划转通知》,同意将交易价款由产权交易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期限完成转让标的交割的,每逾期*天,按转让价款的*‰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受让方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