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安徽鲁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国有股权
2025-11-07
山东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安徽鲁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国有股权
山东-2025-11-07 00:00:00
山东-2025-11-07 00:00:00
安徽鲁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安徽鲁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万元,认缴持股比例为**%,本次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万元。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鲁评报字【****】第 ***** 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和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署的全部相关协议、合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