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5-1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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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贵阳市分公司)****年贵阳市渔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及视频监控项目摄像头备品备件(增补)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贵阳市分公司)****年贵阳市渔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及视频监控项目摄像头备品备件(增补)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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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种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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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摄像头 |
*.***摄像机 |
双光谱热成像云台人员车辆识别*.***摄像机(可见光****米***万像素***米夜视激光补光 |
* |
台 |
贵阳市(甲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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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摄像头 |
***摄像机 |
双光谱热成像云台人员车辆识别***摄像机(可见光****米***万像素***米夜视激光补光,高分辨率) |
*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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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摄像头 |
*.***摄像机 |
可见光识别距离*.***摄像机 |
*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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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摄像头 |
***摄像机 |
可见光识别距离***摄像机(***万像素) |
* |
台 |
二、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贵州正远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三、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购人承接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年(贵阳市分公司)贵阳市渔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编号********************至****年*月**日结束。在实际使用中出现摄像机损坏需返厂维修的情况,原有设备数量已不能满足要求。为保证摄像头在线率,按照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要求,为了保障业务的稳定性、连续性、一致性,因此向原供应商“贵州正远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起直接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以上情形符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采购操作指引(试行)》第*条的规定:“(四)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故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共*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腾祥·迈德国际**栋
联系人:成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
(二)采购代理: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号
联系人:赵雨杭
联系电话:***********
邮箱:**********.******@********.**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