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5-11-06 00:00:00
费县胡阳镇吉山、探沂镇古泉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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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人: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费县胡阳镇吉山、探沂镇古泉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费县胡阳镇吉山、探沂镇古泉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土地整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
*.*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费县胡阳镇吉山、探沂镇古泉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该项目位于费县,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地貌重塑、挡土墙工程、集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防护网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费县;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费县胡阳镇吉山、探沂镇古泉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万元;
第二标段:费县胡阳镇吉山、探沂镇古泉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控制价为*.*万元;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日历天;
第二标段:随工程施工时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质量要求: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第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相关工程师职称和国土资源部或中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其中*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或者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时,过时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日期:****年**月**日**:**时,过时作废。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曹守伦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受理异议联系人:曹工
受理异议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