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2025-11-06
四川/泸州 变更澄清
泸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四川/泸州-2025-1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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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泸县殡仪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泸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业绩部分:其他主要人员*、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得*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 分。(本项最多得 * 分)*、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安装)得*分,同时具有机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 分。(本项最多得 *分)*、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具有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建筑施工安全)得*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 分。(本项最多得 *分)”修改为:“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业绩部分:其他主要人员*、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得*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 分。(本项最多得 * 分)*、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安装)得*分,同时具有机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 分。(本项最多得 *分)*、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得*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 分。(本项最多得 *分)。 二、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