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11-06 00:00:00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门诊叫号报到管理系统采购需求公开
本项目是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医院门诊采购叫号报到管理系统。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在采购人发出送货通知后**日内完成交付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安装调试
①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并搬运到指定位置。
②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产品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③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④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⑤产品须贴投标人或制造商标识牌。
⑥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安装人员、采购单位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⑦中标人需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如遇突发意外,须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通知采购人及相关部门。
⑧交货前所有货物的具体样式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再进行交付。
*、售后服务
①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三年,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中标人进行维护。
②在接到报修电话后,须在*小时内响应场,*小时赶到现场,**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
③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④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包含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
六、验收标准:
①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②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③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的规定,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④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⑤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①付款人: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②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到位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 (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 支付合同金额的*%,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中标人未开发票导致逾期付款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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