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1-06 00:00:00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人名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三、采购项目名称:互联网出口线路
四、采购项目编号:*******************
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七、项目概况: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的出口带宽服务将于****年**月**日到期,为保障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教学需求日益增长以及智慧校园建设加速推进的需求,拟继续采购互联网出口线路。
八、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九、申请理由: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的互联网出口线路采购需求,拟就互联网出口线路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申请理由为:
校园网宽带接入关系到整个学院接到互联网情况,为学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最基础要素。其安全、速度、服务至关重要,是学院信息化运营的最核心环节。中国电信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互联网接入提供方,拥有******国际出口带宽,是国内最大互联网运营商,也是国内城域网主干线路最大供应商。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与学院合作多年,宽带接入性能优良、服务良好,费用稳定且国内高校绝大部分都选择电信线路作为互联网主出口,符合主流。目前我校包括主页站群在内的多个信息系统均需要通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提供的公网**出口地址进行***转发,以实现互联网访问。我校现有几十个业务对外业务在线不间断运行,绝大数系统和出口线路的外网**地址绑定,如更换供应商则**需要变动,导致需要重新调整业务的接口配置。且为保证我校在网系统服务器正常运行,避免因为网络重构造成我校业务系统无法使用或重要数据丢失的风险。因此需要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继续采购出口带宽服务。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号)“第三十条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与一家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协商,并在满足技术需求和商务服务等基础上,商定合理价格确定成交结果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进行采购。
十、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号
十一、论证专家及意见
*.论证专家:叶云飞、颜伟国、周闽晖
*.论证意见:经审查并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建议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 号)“第三十条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与一家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协商,并在满足技术需求和商务服务等基础上,商定合理价格确定成交结果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进行采购。
十二、公示期限:*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
联系电话:*************
十五、附件:论证意见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年**月*日
附件信息:
-
论证意见:互联网出口线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