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5-11-06 00:00:00
质疑人:南宁市绿都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唐家林联系电话:***********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西路**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号办公楼***号
贵公司通过邮寄递交方式提交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保洁外勤服务采购(***********************)”的质疑函,我中心于****年**月**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中心将质疑函转达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现采购人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规定:“提供*个 自****年*月*日以来同类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扫描件为准(同类业绩指至少包含医疗机构的保洁、医疗机构的水电维修、医疗机构的外勤服务、医疗机构的司乘服务中其中*项服务内容的项目,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服务名称、种类、金额),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的只算一次]”
评标办法中“*、项目实施人员分满分*分”
“(*)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职称证书得*分。本项满分*分。
(*)综合主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职称证书得*分。本项满分*分。
(*)综合运维管理员(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气工程及其电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得*分。本项满分*分。”
我方认为该条款存在以下关键问题,其中“特定医疗机构业绩”及“特定项目项 目实施人员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限定为核心不合理点:
*.隐含“特定医疗机构业绩”限定,构成差别待遇: 条款将“同类业绩”明确限定为“医疗机构”的四类服务,未允许“非特定医疗机构但服务内容、标准高 度一致”的业绩参与认定(如大型企事业单位后勤保洁、水电维修服务,其服务流程、质量标准与医疗机构同类服务基本一致,且部分企业在该领域具备更成熟的服务 经验)。此限定实质上以“服务对象是否为医疗机构”作为资格门槛,排除了服务 于非特定医疗机构但具备同等甚至更优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属于《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明确禁止的“以不合理条件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
*.业绩时间限定过严且与“特定医疗机构业绩”限定叠加,进一步压缩竞争空间:仅认可****年*月*日以来的业绩,已对潜在投标人形成时间限制;叠加“特定医疗机构”的服务对象限定后,双重限制导致大量符合项目服务能力(如****年前服务于非特定医疗机构、****年后未承接医疗机构项目但持续提供同类服务)的投标人被排除,显著减少市场竞争主体,可能导致招标结果无法实现“择优选择”的目标。
*.业绩认定标准不合理,与“特定医疗机构”服务场景脱节:条款要求业绩需“清晰反映所销售的服务名称、种类、金额”,但医疗机构部分服务存在特殊合作模式(如与特定区域医疗集团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按季度/年度根据实际服务量结算,合同中仅明确服务范围,未标注固定金额)。此类“特定医疗机构”的真实服务业绩,因金额表述形式问题,反而无法满足条款认定要求,与“以业绩证明服务能 力”的初衷完全背离。
*.“特定医疗机构”业绩限定与项目核心需求无必要关联:本项目核心需求是“提供符合标准的保洁、水电维修等后勤服务”,判断投标人能否胜任的关键在于“服务团队专业度、服务流程规范性、应急响应能力”,而非“是否曾服务于医疗机 构”。例如,服务于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保洁企业,其在人员管理、卫生标准执行、常态化清洁流程等方面的经验,可直接迁移至医疗机构服务场景;服务于大型工厂的水电维修团队,在设备维护、安全规范执行等方面的能力,也完全满足医疗机构水电维 修需求。条款以“特定医疗机构”业绩作为资格前提,与项目核心需求无实质关联,属于过度限定。
*.高级职称要求合理性存疑:项目经理、综合主管均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颁发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职称证书”,综合运维管理员要求“电气工程相 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该要求对职称级别限定过高,且未说明与项目实际需求的匹配依据,可能排除大量具备同等能力但无高级职称的潜在投标人,存在不合理限制竞 争的嫌疑。
*.专业与岗位匹配度不足:综合主管岗位的核心职责通常偏向协调管理,而非专业经济分析,却与项目经理采用完全一致的“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要求,未体现岗位差异化,合理性有待商榷。
*.资格条件设置缺乏依据:招标文件未明确说明上述学历、职称要求的制定依据(如项目技术难度、行业规范等),无法证明该评分标准是确保项目质量的必要条件,不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恳请贵单位针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特定医疗机构业绩”及“评标办法中*、项目实施人员分满分*分”中“特定项目实施人员高级职称资格证书”限定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在收到本质疑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方答复:
(*)将同类业绩限定为“医疗机构”服务业绩的合理性依据,及为何排除非医 疗机构同类服务业绩;
(*)针对“特定医疗机构”框架协议类业绩“金额未明确”的情况,是否有 补充认定标准;
(*)双重限制(时间+特定服务对象)的设置目的。
*.若经核查确认条款存在不合理性,请求贵单位对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取消“特定医疗机构”业绩限定,将“同类业绩”调整为“包含保洁、水电维修、外勤服务、司乘服务中*项及以上的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不限定于医 疗机构)”,认可非医疗机构同类服务经验;
(*)将业绩时间要求调整为“近*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或明确 允许****年前承接的长期服务项目(如服务周期涵盖****年及以后)计入业绩;
(*)针对“金额未明确”的业绩,允许提供甲方出具的服务确认函、结算凭 证、验收报告等材料作为补充证明,而非仅以合同/中标通知书标注金额为准。
(*)项目经理:保留“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将“经济专业高级职称(*分)”修改为“经济专业或项目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等权威项 目管理认证证书(*分)”。
(*)综合主管:保留“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将“经济专业高级职称(*分)”修改为“经济专业高级职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年以上大型项目协调管理 经验(提供业绩证明可替代)(*分)”。
(*)综合运维管理员(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保留“电气工程相关专业本科 及以上学历(*分)”;将“电气工程及其电动化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分)”修改 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分)”。
*.若条款修改涉及招标日程调整,恳请贵单位第一时间通过原招标公告发布渠道 (如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相应延长投标文件 编制时间(建议延长不少于**个工作日),确保各方有充足时间补充符合新要求的 业绩材料,保障投标工作公平有序开展。
三、质疑答复
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点)的答复:
*.隐含“特定医疗机构业绩”限定,构成差别待遇;
质疑答复: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十八条……业绩情况作为资格条件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同类业务合同一般不超过*个,并明确同类业务的具体范围。涉及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创新产品采购的,不得提出同类业务合同、生产台数、使用时长等业绩要求。”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二十条“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在理解和适用本项规定上,应当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给予区别对待。一是采购项目需要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可以设置全国性的非特定行业的类似业绩或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二是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供应商提出类似业绩要求作为资格条件或者评审加分标准。如医疗机构的物业服务项目,由于医疗机构物业服务必须具有医疗污染物处理经验的特点,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供应商提供类似医疗机构服务的业绩。此类业绩要求,主要是从项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目的是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在实践中,对于此类业绩要求不能一刀切地认定为‘特定行业的业绩’而禁止。但是必须注意的是要保证具有类似业绩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以确保采购项目的竞争性。”
医疗机构的物业管理服务不仅限于常规的保安、保洁,还涵盖了医疗消毒等独特服务,普通的物业管理服务难以满足其要求。所以,要求供应商具备医疗机构物业类似业绩属于合理要求。
*.业绩时间限定过严且与“特定医疗机构业绩”限定叠加,进一步压缩竞争空间;
质疑答复:业绩时间距开标时间将近*年,且资格业绩只需要*个,时间设置已充分考虑市场供应情况。足以涵盖市场上大多数供应商获取相关业绩的周期,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能力和经验。
*.业绩认定标准不合理,与“特定医疗机构”服务场景脱节;
质疑答复: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业绩真实可靠是非常重要,因此要求合同能清晰地反映所销售的服务名称、种类、金额,是为了便于在评审文件时更好地判断业绩的真实性及有限性,并不会因为合同中未标注固定金额而不认可合同,本项目可以接受没有固定金额或者其他有关支付证据的业绩证明。
*.“特定医疗机构”业绩限定与项目核心需求无必要关联。
质疑答复:本次项目服务主体是医院群体,保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医疗废物收集与清理,污染区域的清洁与消毒,护送病人检查、送标本、送药,水电维修、司乘服务等服务,业绩要求与项目服务内容一一匹配。
本项目设置的业绩资格条件要求符合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综上,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均不成立。
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点)答复意见:
质疑答复:项目经理、综合主管岗位需熟悉服务各类设备与工具的使用方法,具备消杀知识技能及卫生清洁规范标准认知,同时具备团队沟通管理能力。因此,要求其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水平评价类相关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考试涵盖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个专业类别,与上述岗位需求相匹配。
综合运维管理员(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主要负责现场管理协调、热泵检查、电梯及电视电话简易抢修、空调拆修清洗,以及水电、设备设施运维等后勤保障工作。因此,要求其具备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对实施人员进行评分,目的是帮助采购人采购到满足医院要求的服务人员,故相较于其他群体的保洁服务,本项目对实施人员的要求更为严格。
项目实施人员仅作为评分因素之一,不作为实质性资格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人员,凡具备对应类别专业资质或证书的人员均可计分,未对潜在投标人形成限制或排斥。
综上,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均不成立。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均不成立。作出如下处理: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