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2025-11-06 00:00:00
湘乡市东郊乡杨树村“和美湘村”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合同编号:潭乡财采计【****】 ** 号
采购人(全称):湘乡市东郊乡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优发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乙方于****年**月**日在天鉴国际工程管理公司举办的招标会上,成功中标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湘乡市东郊乡杨树村******;和美湘村******;建设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潭乡财采计【****】 ** 号
(*)招标编号: ***********
(*)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交付地点:湘乡市东郊乡杨树村.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元,大写:壹佰肆拾陆万壹仟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 | / | 湖南优发建设有限公司 | 湘乡市东郊乡杨树村******;和美湘村******;建设项目 | 否 | 详见附件 | * | 项 | *******元 |
*.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付款
*:进度款支付:按上级拨付资金进度支付款项,上级专项资金到位后,乙方可按照工程实际进度申请进度款,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
进度款支付需同时满足:
(*)完成当期工程量**%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出具进度确认单;
(*)上级专项资金到位后,*个工作日内优先支付;
*:验收结算支付:项目竣工后,经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业主单位三方联合验收合格;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完成结审评审;支付至结算评审价的**%,余款作为质保金。
*: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扣留,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年(**个月)后,据实返还(不计利息)。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备案单位一份,监证单位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乡市
甲 方:(公章) 湘乡市东郊乡杨树村******;和美湘村******;建设项目 | 乙 方:(公章) 湖南优发建设有限公司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湖支行 | |
****************** |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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