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11-0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武侯区“*分钟消防救援圈”建设(四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骏龙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高新区随州大道漂水西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省万适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攀东路**号*层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武侯区“*分钟消防救援圈”建设(四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得分情况,专家评审专家具有倾向性。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提出的项目实施方案存在的缺陷中,第五条“*、培训方案”(服务方案第**页)“讲解各类消防设备的布局和功能,如消防泵、水罐、泡沫罐、云梯、起重臂等”“正确使用喷水枪、泡沫枪等灭火设备。学会操作云梯、起重臂等救援设备,包括伸展、旋转、升降等动作”,属于“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缺陷。专家回复偷换概念,回避核心问题,答复形式化。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提出的项目实施方案存在的缺陷中,第七条“*、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第**页)“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并免费更换损坏零配件;无法修复时提供相同品质的替代品”,与(服务方案第**页)“未经采购人同意,维修维护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不为非原厂件”,属于“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缺陷。专家回复偷换概念,回避核心问题,答复形式化。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