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2025-11-06 00:00:00
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公告
安自然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河北雄安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经安新县人民政府批准,安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土地用途 | 供应 方式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 *****.** | *.*<容积率≤*.* | 挂牌 | **年 | **** | **** |
本次出让宗地位于安新县崇文大街东侧;东至国有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崇文大街(安新县安新镇北联街村农民集体)、北至安新县安新镇北联街村农民集体,具体规划指标详见规划条件。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不得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出让文件的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建设大街***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领取文件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
四、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前,申请人应先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银行账户见本公告第七条)。
(二)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建设大街***号)提交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出让文件。
申请人按规定已交纳竞买保证金,且满足资格条件的,经出让人审查后,****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确定竞得人
(一)*************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
(二)本次挂牌活动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期间,出让人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以报价单方式提交的报价。挂牌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其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其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上述挂牌活动的竞价规则和确定竞得人办法,以出让文件中的《出让须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宗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年(配套商服用地**年)。
(二)本次出让宗地内地上附设通信基站*座。
(三)本宗地出让价款不包含地下空间经营性部分土地价格。地下空间经营性建筑面积根据批准的设计方案核定相关指标,按照有关文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地价后,签订补充协议,补缴地价款。
(四)在公告和挂牌期间,本次出让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并在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
(五)公告、挂牌等环节中出现重大事项,出让人可随时终止挂牌活动。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出让人:安新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雁翎西路***号
挂牌地址: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建设大街***号)第二开标室
咨询电话:************ ***********
开户单位: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新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户:********************
安新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