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1-06 0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信息流媒体网络发卡项目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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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委托,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信息流媒体网络发卡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号:*********))发布澄清通知如下:
一、澄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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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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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非现金转账方式提交,转入账户如下: 保证金相关事宜联系人:廖女士联系电话:************ 汇款时需注明汇款用途为******;********* 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后供应商需将付款汇款单扫描,登录供应商服务平台(*****://****.********.***.**/)上传保证金凭证并填报相关信息,以便采购人核实保证金是否实际到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汇款单复印件,唱标同时将公开展示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开具的汇款单盖章原件由投标人留存,作为保证金收取依据,收款人不另开收据。 *.投标保证金应在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上(为避免因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个工作日转账)。 |
*.采用非现金转账方式提交,转入账户如下: 保证金汇款时需注明汇款用途为******;***************(项目编号) 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后供应商需将付款汇款单扫描,登录供应商服务平台(*****://****.********.***.**/)上传保证金凭证并填报相关信息,以便采购人核实保证金是否实际到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汇款单复印件,唱标同时将公开展示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开具的汇款单盖章原件由投标人留存,作为保证金收取依据,收款人不另开收据。 *.投标保证金应在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上(为避免因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个工作日转账)。 |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有涉及本澄清通知内容的,按本澄清通知内容修改;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通知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以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号南雅中和广场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号银汇大厦*楼
联系人:冉茂婷
联系电话:************、***********
邮箱:******@***.***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