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委托,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冷库货架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采购人为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
一、采购内容:
服务名称 | 供货期限 | 采购数量 | 本项目预算 | 采购需求摘要 |
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冷库货架采购项目 | 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通过 | ****个 | **万元 | 铁质可移动货架,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投标人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代理单位)将对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结果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上述所列情形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时止(北京时间)。
*. 采购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未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五、响应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元(捌仟元整)。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缴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下载文件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系统使用费: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商贸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号宁兴大厦**楼****室)。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定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商贸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号宁兴大厦**楼****室),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十、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人: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号宁兴国贸大厦*座****
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