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宣城市宣州区长合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长三角(宣城)产业合作区工业污水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宣城市宣州区长合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
项目概况:本项目于****年*月**日经宣城市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项目代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万**/*的污水处理厂,包括粗格栅、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污水调节池、污水提升泵、厌氧池、氧化沟、二沉池等主要建构筑物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配套管网等附属设施。建设配套管网等;雨污水管网等配套改造;现状*、*号泵站改造等。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宣城市宣州区长合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宣州经济开发区廷藻路*号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号安徽环境科技大厦
联系人:翁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附件:公参调查表
宣城市宣州区长合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