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太原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宣传制作采购公告
2025-11-06
山西/太原 招标采购
2025年太原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宣传制作采购公告
山西/太原-2025-11-06 00:00:00

为做好我市人社普法宣传工作,确保人社普法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采购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并人社函〔****〕***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询价采购一家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宣传制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太原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宣传制作。

(二)采购需求:搭建常态化普法平台,通过设计制作图文并茂展板、墻体宣传栏等形式,将宪法、民法典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人社领域政策法规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内容,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人社服务效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公园、产业园等)。

(五)预算金额:*****.**元。

(六)制作内容:

*.宣传展板约*.**×*.***含设计版面,安装固定(不少于**块);

*.宣传展板*.**×*.**含设计版面,安装固定(不少于*块);

*.墙体宣传栏(***)**×*.**含设计版面,安装固定(不少于*块);

*.展厅柱子(***)*.**×*.**含设计版面,安装固定(不少于**块);

*.其他(不限于宣传条幅、海报等)。

(七)质量标准:质量合格、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项目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参加征集项目的供应商提交材料和响应时间

(一)响应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盖单位公章);

*.项目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方法、时间安排、费用预算、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响应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方式一现场递交:杏花岭区桃园三巷**号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作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

方式二邮箱递交:***********@***.***(截止****年**月**日**:**之前)

逾期递交的响应材料,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三)公告发布载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

四、附则

(一)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

(二)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重新制作等量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询价响应服务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四)在所有的询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选择供应商。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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