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田镇银田村农业休闲体验项目合同公告
2025-11-06
湖南/湘潭 中标结果
银田镇银田村农业休闲体验项目合同公告
湖南/湘潭-2025-11-06 00:00:00

银田镇银田村农业休闲体验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银田镇银田村农业休闲体验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合同编号:潭韶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韶山市银田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湘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银田镇银田村农业休闲体验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号

(*)项目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承包范围:银田镇银田村农业休闲体验项目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内容。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成交金额:*******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整包

银田镇银田村农业休闲体验项目

湖南湘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

*

*******.**元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合同。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年***日,履行期限:总服务期**日历天。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与工程建设周期同步)。

地点:韶山市银田镇银田村

方式:中标单位负责实施。

*.付款

一、工程款支付乙方开工后可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第二次付款时间为完成合同总价对应工程量的**%后,可再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工程款;第三次待工程全部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后可再申请支付合同总价**%工程款;经指定的审计机关完成审计,再支付至审计后金额的**%;余款*%(质保金)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两年后(质保期满)支付(不计息)。

二、工程结算方式:中标价款(应扣除暂列金额)+变更(仅指变更的清单,不含中标清单工程量的调整)+按政策文件调整的人工和材料价差+索赔,变更和按政策文件调整的人工和材料价差及索赔下浮按*%执行(如成交价款与公布的上限值下浮比例大于 *%的则按大的比例)。

三、变更结算依据

*、经发包方和承包方代表共同签署认可的、真实的竣工图以及现场签证资料;

*、按清单编制说明中的相关文件;

*、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发布的《湘潭建设造价》和韶山地材价格或签证价调整价差;

*、下浮*%(如成交价款与公布的上限值下浮比例大于*%的则按大的比例)。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年***日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

甲方:韶山市银田镇人民政府

乙方湖南湘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