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11-05 00:00:00
霞浦县东山“四下基层”实践基地项目(文化活动中心)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县东山“四下基层”实践基地项目(文化活动中心)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霞浦县东山“四下基层”实践基地项目(文化活动中心)《招标文件》的答疑、补充通知如下: 一、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其他“(*)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投标保证金补充以下条款: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号)文件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万元填写。” 现修改如下: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投标保证金补充以下条款: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号)文件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万元填写。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目技术负责人*人,职称: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 现修改如下:项目技术负责人*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 二、补充部分: *、***格式预算以附件形式随本次补充通知上传,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霞浦县三沙镇东山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