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5-11-06 09:13:37
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为西安市高陵区地铁**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南地块(地块三)**区桩基支护工程和西安市高陵区地铁**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南地块(地块三)**区桩基工程两个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单位为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西安市高陵区地铁 **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南地块(地块三)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渭阳十路以北、昭慧东路东侧。规划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 地下建筑面积 *****.**** , 其中包含住宅 ** 栋、幼儿园 * 栋、商业 * 栋、* 栋公厕、* 栋环网室及两层地下车库,建筑使用性质为住宅。
施工范围及内容:西安市高陵区地铁**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南地块地块三**区桩基支护工程(*#、**#、**#、**#、**#、**#楼及周边地下车库范围内桩基支护工程专业分包施工;西安市高陵区地铁**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南地块地块三**区桩基工程(*#、*#、*#楼及周边地下车库范围内桩基工程专业分包施工。
*、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西安市高陵区地铁**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南地块(地块三)**区桩基支护工程和西安市高陵区地铁**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南地块(地块三)**区桩基工程两个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拟采购供应商:一 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合法营业执照、本次招标内容相关大项目保供经验的企业,严禁乙方再进行分包。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仅提供法人身份证)。
*、纳税人资格要求:*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为同一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报名。
*、公告中未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报名:
*、发标时间:****年**月*日**:**:**整。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整;(具体以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陕建云采集采平台*****://***.******.***/”
*、逾期报名或者未报名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缴纳* 万元(大写:伍 万元整)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保证金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下列账户,并注明缴款事由;
账 户: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账号:********************
行号:************
*、投标保证金的确认:
*)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将于投标截止时间查验到账的投标保证金。
*)采用其他形式、其他帐号、其他方式或以其他非投标人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投标人须知
*、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的编制投标文件,不得弄虚作假,更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凡存在以上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投标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即废标:(*)投标书资料逾有效期或未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照规定填写的。(*)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未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应附件的。
*、招议标文件作为中标后的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单位组织开标和评标。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社会信誉、业绩、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等综合进行评价。合理低价中标,开标后**日内经评标小组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并于**日内与西安市高陵区地铁**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南地块(地块三)**区桩基支护工程和西安市高陵区地铁**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南地块(地块三)**区桩基工程两个项目各签订商品混凝土采购分包合同。
六、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号
联系人:呼啸,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