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2025-11-0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网络边界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润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新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号
被投诉人: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区
相关供应商:四川领信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年网络边界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在“数据安全交换系统*”存在虚假应标谋取项目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在“视频安全交换系统*”存在虚假应标谋取项目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在“入侵检测”存在虚假应标谋取项目中标,实际配置无法满足招标技术参数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入侵检测”存在虚假应标谋取项目中标,实际配置无法满足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在“安全边界接入网关”存在虚假应标谋取项目中标,实际配置无法满足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达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