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2025-11-05 00:00:00
澄清公告(**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阳山县大崀镇、黄坌镇、杨梅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典型镇培育)—杨梅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启诚项目管理咨询(清远)有限公司受阳山县杨梅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阳山县大崀镇、黄坌镇、杨梅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典型镇培育)—杨梅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文件需要澄清的内容作以下澄清。 一、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现修改为: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二、 原招标公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现修改为:是 三、 原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注:*.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现修改为: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当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注:*.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如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矛盾时,以最新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人:阳山县杨梅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启诚项目管理咨询(清远)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