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01号).pdf
2025-11-05
广东/清远 变更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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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2025-11-05 00:00:00

澄清公告(**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阳山县大崀镇、黄坌镇、杨梅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典型镇培育)—杨梅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启诚项目管理咨询(清远)有限公司受阳山县杨梅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阳山县大崀镇、黄坌镇、杨梅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典型镇培育)—杨梅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文件需要澄清的内容作以下澄清。

一、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现修改为: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二、 原招标公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

三、 原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注:*.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现修改为: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当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注:*.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如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矛盾时,以最新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人:阳山县杨梅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启诚项目管理咨询(清远)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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