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2025-11-05 00:00:00
各有关供应商:
我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贺州市中医医院委托,拟对贺州市中医医院****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月**日**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中路***号第*幢首层、二层****号商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何思思;联系电话:************
附:贺州市中医医院****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采购人:贺州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贺州市中医医院****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