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公安局“南疆警鹰”警用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2025-11-05
广西/贺州 招标采购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公安局“南疆警鹰”警用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广西/贺州-2025-1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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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公安局“南疆警鹰”警用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各有关供应商: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公安局委托,拟对贺州市公安局“南疆警鹰”警用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采购编号:***********************)进行公开招标。为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任意条款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月**日** 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二代居民身份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馨谊;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安巷**号。
附:贺州市公安局“南疆警鹰”警用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人:贺州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月*日预公示稿招标文件(贺州市公安局“南疆警鹰”警用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