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5-11-05 00:00:00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墟产城融合区管理办公室关于汾湖高新区芦墟产城办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汾湖高新区芦墟产城办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汾湖高新区芦墟产城办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整(¥*******.**)
采购需求:
汾湖高新区芦墟产城办管辖范围内绿化(草花)养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序号 |
地 址 |
绿化面积(㎡) |
备 注 |
|
* |
芦墟镇区 |
***亩(******㎡) |
|
|
* |
莘塔镇区 |
***亩(******㎡) |
|
|
* |
汾湖公园 |
**亩(*****㎡) |
|
|
* |
|
水面:**亩(*****㎡) |
公园内水面 |
|
* |
预留金 |
*.*万元 |
不可竞争 |
|
合 计 |
绿化面积:******㎡ 水面:*****㎡ |
|
注:以上数据仅作参考,实际工作量由磋商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后做出服务方案及报价等,采购人不再由于该数据误差而更改方案。未勘察现场的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如果绿化养护范围发生变动,以实际养护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验收标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最终的合同及考核标准均作为验收依据。
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年,具体按采购单位要求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方式:线上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号*楼不见面开标室*(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苏采云”系统网址:****://******.*****.**/
*、报名流程:
(*)**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政务服务中心*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使用**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
签章使用问题:************、************、***********、***********;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解密时间**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现场勘查: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现场勘查费用自理。
*、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号
联 系 人:沈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服务费
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预算金额***万元****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预算金额***万元*****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磋商保证金:无,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墟产城融合区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吴江区芦墟镇浦南路***号
联系人:李兆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号
联系人:沈宇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宇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