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5-11-05 00:00:00
潜山经济开发区(*********年)零星工程设计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二)
潜山经济开发区(*********年)零星工程设计项目澄清公告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潜山经济开发区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潜山经济开发区(*********年)零星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编号:*************)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一、澄清内容
①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类别: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修改为: *.** 项目类别: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计。
②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修改为: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③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合同估算价删除施工图审查费。
④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最高投标限价中删除施工图审查费。
⑤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签约合同价中删除施工图审查费。
⑥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修改详见附件答疑澄清文件。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或保函出函)截止时间均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以上澄清公告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以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号
邮编:******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泰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潜山市开发区三合路与八一路交叉口*栋*楼
邮编:******
联系人:华文琦
电话:***********
****年**月*日
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
交易中心在线发布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潜山经济开发区(*********年)零星工程设计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二)
潜山经济开发区(*********年)零星工程设计项目澄清公告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潜山经济开发区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潜山经济开发区(*********年)零星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编号:*************)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一、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
响应时间 |
***分 |
投标人承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分;承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分;承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
修改为:
|
响应时间 |
***分 |
投标人承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分;承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分;承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
以上澄清公告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以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号
邮编:******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泰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潜山市开发区三合路与八一路交叉口*栋*楼
邮编:******
联系人:华文琦
电话:***********
****年**月**日
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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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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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在线发布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