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11-05 00:00:0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永康市正宇建设工程审价有限公司受浙江紫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永康宾馆迁建项目艺术玻璃铜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 | 简要规格描述 |
* | 永康宾馆迁建项目艺术玻璃铜门采购项目 | * | 项 | *******元 | 详见第四章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后三个月内完成设备生产并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到货设备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经建设单位与采购人验收合格。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二)特定条件:无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领取时间、地址:
*、报名时间和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上午*:*****:**,下午**:*****:**)
*、报名/领取地址:永康市正宇建设工程审价有限公司(会展中心办公楼*楼****)。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报名后发送至已报名单位。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申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报名表(格式参照附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万陆仟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永康市总部中心金碧大厦**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在永康市总部中心金碧大厦**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已报名单位如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日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浙江紫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永康市总部中心金碧大厦**楼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永康市正宇建设工程审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益辉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地址:会展中心办公楼*楼****
*、监督管理方名称:永康宾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永康市江南山水新城园周区块*****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定义,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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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