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11-05
四川/泸州 质疑投诉
合江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泸州-2025-11-05 00:00:00
合江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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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博创源商贸有限公司

所地(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新区科园路**号银都领地一期***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博创源商贸有限公司在四川省合江县生猪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项目(五次)(*****************)存在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序号**违法行为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适用条件第一条“存在下列情节之一的:*.采购金额不满****万元,违法行为存在改正可能性,但拒绝改正的”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博创源商贸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合江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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