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灵渠水系及灌区保护与提升项目——灵渠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创业中心)(项目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4879001)招标控制价公布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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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灵渠水系及灌区保护与提升项目——灵渠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创业中心)(项目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4879001)招标控制价公布
广西/桂林-2025-11-05 00:00:00
兴安县灵渠水系及灌区保护与提升项目——灵渠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创业中心)(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控制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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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本工程预算经兴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审定总造价为*******.**元。

经招标人确定,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材料(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元、暂列金额******.**元、规费******.**元、增值税******.**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暂列金额、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注:*.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价规定的通知》,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的具体金额填写,不得调整。

*.招标控制价其余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通过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进行网上下载并查看主要项目清单(打“*”号内容)。

招标人:广西灵渠胜地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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