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智慧平台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候选人公示第1次变更
2025-11-05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物业智慧平台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候选人公示第1次变更
安徽/合肥-2025-11-05 00:00:00
物业智慧平台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候选人公示第*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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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智慧平台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物业智慧平台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年**月**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年***日经原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浙江慧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杭州澎湃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

*******.**元

公示期:****年***日至****年**月**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评标复核情况简述

本项目原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审要求对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审查,因复审后的评审结果改变了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故发布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招标人:安徽交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号

联系人:高工

电话:********* ****转****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座***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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