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25号)
2025-11-05
黑龙江/佳木斯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25号)
黑龙江/佳木斯-2025-11-05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富锦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富锦市二龙山镇德利米业生产设备(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圣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碧桂园太阳城百丽湾
被投诉人:黑龙江正天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和平社区建兴大厦*楼***室
被投诉人:富锦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富锦市中央大街***号

相关供应商:浙江粮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暨阳街道育英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浙江粮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里*.叉车,制造商为龙工(江西)机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经查询制造商龙工(江西)机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不属于中型企业,属于大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的真实性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收(****)**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划)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判定该公司无效投标,取消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浙江粮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在中标明细里*.变压器,制造商哈尔滨农垦远东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叉车,制造商为龙工(江西)机械有限公司,*.变压器\*.叉车,需要具备***认证,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查询,制造商哈尔滨农垦远东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制造商龙工(江西)机械有限公司,并无***认证产品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判定该公司无效投标,取消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浙江粮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在中标明细里*.变压器、制造商哈尔滨农垦远东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品牌远东,规格型号**************,*.叉车,制造商龙工(江西)机械有限公司,品牌龙工,规格型号****************,只有规格没有型号,经查询并无远东、龙工这个品牌,属于无品牌,属于无型号,属于三无产品,未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属于无效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不成立。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二)不成立。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三)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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