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v}-2025-11-05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年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彭江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秋声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殷杰(男)
地址:浦东川沙路***号***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年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目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面积****平方米,中心设有展
示展览、文艺汇演、剧场放映、体育健身、信息上网、图书综合阅览、舞蹈排练、社
区教学、文化体育团队活动等场所,日常进行统筹管理,满足团队和群众活动需要。
服务要求:本项目是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平台,运行机构应当开展与其功能特点相适应
的公益文化服务,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做到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
全部免费开放,满足社区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
服务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服务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东部》、《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与促进条例》、《静安区关于加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的办法》
*.合同金额(元):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